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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工作的通知
  2015/5/8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国合基地”)管理,促进国合基地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国科发外[2011]316号)、《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办法(试行)》(国科发外[2014]77号),我司将于2015年全面开展国合基地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15年度将对认定时间为2006-2008年的其中113家国合基地进行评估,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方式

    2015年度国合基地评估工作以部分视频答辩、部分现场评估的方式进行。

    三、评估安排

    (一)资料提交与审核

    1.请参评国合基地按照“2015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附件2),通过“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信息管理系统” (https://web.bjol.com:8088/login.aspx)在线填报《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申请书》(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书》)。系统开放时间为2015年5月1日9:00-7月10日17:00。

    2.请参评国合基地将评估申请材料纸质版(包括《申请书》和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一份,具体要求见附件2)提交至组织推荐部门进行初审,并将审核后的材料于7月20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交流中心”)调研协调处。未按时报送将视为放弃参加评估。

    3.本年度参评的113家国合基地,均需录制视频答辩材料(刻光盘,具体要求见附件2),并将光盘随同申请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交流中心。

    (二) 评估方式

    根据本年度参评国合基地申报材料的提交情况,由交流中心进行审核研究,提出需进行专家现场评估的国合基地名单。其余国合基地采用视频答辩的形式进行评估。

    1. 现场评估

    由交流中心组织专家组,现场评估国合基地的运行情况。一是听取国合基地负责人工作报告;二是现场考察国合基地的工作状态和科研工作情况;三是召开座谈会或进行个别访谈,核实相关材料。最后召开评议会,由专家组参照评估标准指标体系打分并研究提出专家组书面评估意见。

    2. 视频答辩

    对于本年度不需专家现场评估的参评国合基地,由交流中心组织评估专家组以视频答辩和电话答辩的方式进行评估。一是由专家组组长主持观看国合基地负责人答辩报告视频;二是通过电话向国合基地负责人进行提问(要求国合基地负责人在答辩当日保持通讯畅通,答辩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根据参评国合基地视频答辩情况和相关资料内容,专家组参照评估标准指标体系打分并研究提出专家组书面评估意见。

    四、联系方式:

    (一)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调研协调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54号,邮编:100045

    联系人:冯星    邮件地址:zcdy@cstec.org.cn

    联系电话:010-68598071

    (二)科技部国际合作司综合与计划处 杨正(政策咨询)

    电话:010-58881312 邮箱:yangzheng@most.cn

    附件:

    1.2015年参加评估的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名单

    2.2015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

    3.《国际创新园评估申请书》(格式)

    4.《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评估申请书》(格式)

    5.《示范型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申请书》(格式)

科学技术部国际合作司

2015年4月27日

 

  稿件来源:综合与计划处 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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